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深圳洲明”)是一家集LED顯示屏和LED照明產品(以下簡稱“LED產品”)的研發、制造和銷售為一體的高科技A股上市公司,其出品的注冊商標為“洲明®”的LED產品在行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和極高知名度。
近來,部分商家為開展LED產品業務,出于搭順風車目的,在深圳市之外的其他行政區域,注冊與深圳洲明沒有絲毫關系,但名稱中的商號卻與深圳洲明的“洲明”商號相同或包含“洲明”二字的其他公司(以下統稱“商號相同公司”)。相關商號相同公司,在實際開展LED產品業務時惡意突出使用“洲明”商號,假冒“洲明®”注冊商標;甚至虛假宣傳其與深圳洲明存在某種特殊關系,故意混淆視聽,誤導客戶。相關商號相同公司的作法,不僅侵犯了深圳洲明的合法權益,而且侵害了廣大LED產品客戶的利益,也擾亂了LED產品的正常市場秩序。
為此,本律師經授權特發表如下聲明:
一、“洲明®”系深圳洲明的注冊商標,其注冊商品類別已涵蓋所有LED產品。深圳洲明在LED產品范圍內依法對“洲明®”商標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深圳洲明許可,都不得在LED產品范圍使用“洲明®”商標。
二、深圳洲明與相關商號相同公司沒有任何投資、銷售代理、授權代理等合作關系。相關商號相同公司在開展LED產品業務時,明示或者默示其與深圳洲明具有某種合作關系的,皆屬于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。
三、凡有上述不法行為的相關商號相同公司,必須立即停止侵權,并向深圳洲明賠禮道歉;不法行為已經產生不良影響,造成經濟損失的,相關商號相同公司應立即消除影響,賠償損失。對此前,尤其是此后侵犯深圳洲明合法權益的相關商號相同公司,本律師將隨時依法代表深圳洲明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法律顧問:藍躍鵬
2011年11月18日